西班牙教育改革
“欧洲高等教育空间”是西班牙大学的良好契机
欧洲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巨大共同体。形成“欧洲观念”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创建“伊拉斯谟(ERASMUS)项目”。为此,西班牙增加了“伊拉斯谟奖学金”项目的投入,其预算已经增加了8倍多。“伊拉斯谟”奖学金获得者将可以享受更大数目的奖学金,金额达6,000欧元。同时,为了增强学生在国际上的活动能力,西班牙投入9,500万欧元致力于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平。目前,共有45个国家参与到了“欧洲高等教育空间”的建设当中,而这个项目将使“欧洲共同体”的观念得到最大的体现。“欧洲高等教育空间”建设强调教育及其模式的革新。使学生成为教育过程的中心,并应当从以教授为基础转变到以学习为基础。
西班牙的基础教育改革
1、新《教育法》:推进基础教育改革
21世纪最初几年,西班牙经历了新的变革,经济处于近代历史上发展规模最大的时期之一。大学需要适应新的现实和需求,使其在社会中具有核心作用。完善教育体制,是西班牙和整个欧洲的一项宏伟计划。为实现这一目标,首要的是建立一个强大、稳固和实用的教育法律框架作为基础。新颁布的《教育法》有助于巩固这一框架。
教育体制在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要应对其面临的主要挑战。与其他国家一样,西班牙在19世纪末就实现了小学教育的普及,在之后的一个世纪中继续完善,中学教育也逐渐普及,并成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。
不同时期颁布教育法的目的各不相同。颁布的《西班牙教育体制法》确立了教育体制的新结构,并将义务教育延长到16岁。新《教育法》提出,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能有更长的就学年限,同时也要争取使其成功地完成学业。
在尊重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权力分配的基础上,新《教育法》力求为非大学教育寻求解决方案,推进创新,并承诺增加教育的公共开支,向议会提供年度报告。同时力求简化教育法律,把保持教育法规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作为改革教育体制的要素之一。
此外,新《教育法》更注重师资和学校建设,完善教师培养制度,因为一支高素质、具有敬业精神和名望的教师队伍可以迅速解决许多具体的问题。
2、改革定位:提高质量、机会均等
新的《教育法》体现了三个基本原则:#p#分页标题#e#
第一个原则是,要为全体男女公民提供各种层次的高质量教育,这是目前各国、特别是西班牙的教育体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。在实现了所有青年人在校学习至16岁的目标后,现实的目标是进一步提高总体成绩,提高毕业率,减少辍学现象。使接受教育的公民在个人能力、适应社会能力、知识与文化水平、情感素养等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,提供能够适应个人及社会需求的高质量教育。同时,切实保证受教育机会均等,向有需求的学生和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。总之,应努力提高所有学生的受教育水平,使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育机会均等得到协调发展。
第二个原则是,必须通过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合作行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才能实现教育质量提高与教育机会均等的宏伟目标。
第三个原则是,承诺在未来几年内实现欧盟规划的教育目标。欧盟教育一体化进程体现在其确立的共同的教育目标上,各国的教育体系之间逐渐实现一定程度的趋同。西班牙认同的欧盟教育目标主要是指,在实现将经济发展建立在最具竞争力和活力的知识的基础上,在未来一段时间,西班牙有能力取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,同时,提高就业数量与质量,增强社会的凝聚力。鉴于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,教育应正确地培养人们如何在新的知识社会中生活,并具备应对挑战的能力,这一使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重要。
3、政府承诺:加大教育投入
西班牙政府清楚地意识到:要实现为全民提供高质量的教育,不能仅仅依靠一项法律变革。西班牙首相承诺增加教育投入,并体现在政府预算中,新增4万个奖学金名额,提供30万个幼儿教育的免费名额。
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研究表明,教育投入与教育体制的质量密切相关。西班牙教育与科技部实施新《教育法》时推出的各项措施均有相应的经济保障。
西班牙首相指出:教育是“预算中的明星”,针对学校建设所提出的措施,政府将给予资金保障。,使中央政府投入约占上述支出的60%。中央政府还承诺对非大学教育的投入也将增加25%。
到2010年之前需进行的各项完善工作的成本预计为70亿欧元,这意味着教育的公共支出将显着增加,并将于2010年达到欧盟国家的平均水平。
主要支出项目包括:
———增加幼儿教育第一阶段(0岁-3岁)以及中学义务教育以后阶段(指普通高中教育及高中阶段职业教育)的入学名额;
———提供奖学金、援助和免费幼儿教育项目;
———扩充与增加初级职业培训项目、在基础教育阶段增强外语学习、实施信息与通讯技术应用等项目。#p#分页标题#e#
为保证新《教育法》规定各项措施的实施,需要有足够的配套资金。全社会提高教育质量的努力应反映在对教育投入的增加上,这样就能实现逐步达到并保持欧盟国家平均教育投入水平的目标。
为使所有学生在学业上获得成功,除学生的努力外,还需要教育主管部门、家庭、学校、教师以及提供必要资源的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。
在颁布新《教育法》时,西班牙教育与科技部注重的不仅是质量的提高,而且也十分强调教育机会的平等。要让所有学生都能学业有成,必须贯彻人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的原则,新《教育法》特别重视援助在社会和经济方面有困难的学生。
4、采取行动:解决现存教育问题
解决教育体制运行的问题方面,比如西班牙国内或国际学生教育评价项目(PISA)等教育指标所反映出的问题。加强学生在学习初级阶段基础能力的培养计划、扩大对优先援助地区的支持计划、扩大班级、辅导和提供多元化教育的措施等,都是新《教育法》在全国学校普遍开展的行动,最终目的是提高教育质量。
新《教育法》特别重视影响学业成功的另外两个重要因素,即教师和家庭。首先,尊重教师的工作,强调教师工作对社会进步所作的特殊贡献,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教师的教学职能。作为实施这一目标的必要补充,教育部与各工会组织协商制订新的公共教育职能章程,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,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。其次,新《教育法》确立各种机制使家庭融入学生的学习过程,这是对学生学习和教师工作的有益补充。
工作重点:
———预防不平等现象,在幼儿及小学教育阶段发现学习问题。
———提高中学生和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效率,增加学生获得相应学位的比例。争取使尽可能多的学生成功地完成中学学业,以达到与周边国家相同的水平,尽量减少辍学比例。
———保证在教育中传达正确的价值观,并按照西班牙社会现状和未来期待培养学生的公民精神。
———完善所有学校的组织与运行机制,与现实需要相结合,努力在教育方面提供合理的公共服务,保证所有青年人都可以平等地接受教育。#p#分页标题#e#
———尊重教师的工作并保证教师能够得到良好的培训,树立教师的敬业精神,并保证他们的努力和投入得到相应的承认与回报。
社会应该在多样性的基础上更加公正、团结与和谐,公民们得到更好的教育,具备更多的文化知识,享有更充分的自由。